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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7-12 17:48:08   浏览量:

竭力为果农索回征地补偿款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建设的脚步也加快了速度,在征地拆迁上表现的尤为明显,但也随之带来的很多的争议和纠纷。
    2013年2月我接待了一位关于征地补偿纠纷的当事人李某。见到他时,他满脸愁容,整个人看起来甚是颓废和沮丧,只有在他同我陈述整件事实的过程中,我才好不容易捕捉到他难有的激动和愤懑。
    从他的讲述中我了解到案件的基本事实是这样的:李某于1997年11月26日同怀柔区某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承包果园的合同,果园面积大约是20多亩,具体的面积一直未测量过,但有具体的区分界限。合同约定承包期为30年,从1997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止。承包后,李某对果园进行了修建和改造,现果园内的所有果树均是由李某后续栽种的。大约在2012年12月底至2013年初的时候,村里面召开十二大代表会,村里说一亩地15万元,原田4:6分,具体关于李某果园占地的事情只字未提。2013年1月17日左右,村委会主任领着一群人到李某的果园查树,并测量土地的面积,但却未告知李某任何有关拆迁补偿的问题,导致李某至今都不清楚土地是否会被国家征收、征收范围以及国家征收的补偿标准,只从书记的口中得知征地的用途是搞旅游扩建开发项目。
    我同意为李某代理,在谈话过程中制作了谈话笔录,并详细的分析了案情。由于李某没有看到任何有关征地的具体法律文件,于是我在网上查找相关的征地公告公开信息,但未查到关于拆迁征地的相关信息。于是,我向国土局提出申请信息查询,数日后我收到国土局的回函。同时到李某果园查勘实际情况并拍照,又复印了之前通知李某实地统计的有关果园树木的材料。3月31日,我接到李某电话,得知村里勒令李某将树木拔出,否则要将其房屋拆除。挂掉电话后,我前往现场代理李某与村里人几十人面对面谈判。谈判中不乏有人恐吓、威胁,言语刺耳,甚至对我们人身攻击,但为了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我必须以法律为武器与他们抗争到底。
    在谈判过程中,由于李某没有建房审批手续,县里派人通知:不拔树、便拆房。第二天,区政府便下达了拆除房屋的文件,我一次次的赶赴现场与村委会谈判关于征地补偿事宜,又谈关于拆迁合法性解除合同问题,得到村委会的口头通知涉及以下两点:一、村委会决定同李某解除合同;二、李某同村委会有关果树补偿款的分配比例。均称是法律行为,但没有任何文件。当我方问有异议该如何处理,对方称:有异议也要拆。面对如此强硬的态度,我没有畏惧,我与拆迁机构、评估机构沟通,但都不予核实。于是,我联系了其他鉴定的评估机构和公证处,沟通评估是否可做的问题。5月7日谈判,村委会主任、书记通知的树木分割比例因我方不同意而告终。5月7日谈判,镇里的领导同我方谈分成的事情。在核实树木数量、确定价格后,我方提出了几项合法合理要求。6月1日至6月26日我代理委托人同拆迁办进行数次渉关补偿款项的谈判。终于在6月27日达成协议,得到了令我当事人满意的补偿款。
    这场历时6个月的征地补偿纠纷终于在本人的努力争取之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虽然过程不乏坎坷与泥泞,但能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的权益,让这些艰辛的付出都有了其应有的回报,这让本人深感欣慰。李某在几天内就把另一部分的代理费打到了本人的户头上,这也证明了他对本人的专业和操守给与了极大的肯定。后来又见到一次李某,他再也没有之前的愁容,一副轻松愉悦之态,在他眼里,多了一丝光亮,那是希望、是生机、是重拾的对生活的热爱,这些都让作为维权律师的我无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