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区

汕国土资公〔2012〕5号

发布时间:2013-07-11 09:59:38   浏览量: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汕头市人民政府拟对濠江区马滘街道海光、达濠街道青盐二个社区居委会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及收回达濠青洲盐场、濠江区达濠造船厂的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厂外管网(二期)。 
  二、拟征收及收回土地位置及范围 
  拟征收及收回土地位于濠江区马滘街道海光、达濠街道青盐二个社区居委会的集体土地,达濠青洲盐场、濠江区达濠造船厂的国有土地。 
  三、拟征收及收回土地面积 
  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47.89亩,收回国有土地面积约44.15亩,总面积约92.04亩,具体实际征收土地面积以汕头市国土房产测绘大队实测的数据为准。 
  四、拟征收及收回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及收回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按《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及收回土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举报。 
  七、联系电话:87874502、88465447。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