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征收

征收林地报批程序

发布时间:2013-07-14 09:02:59   浏览量: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办法       
    征收土地涉及征收林地的先由林业主管机关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征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办理征收土地手续。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程序是:
1,建设单位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重点林区国有林业局申请;
    2,地方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查意见,按规定逐级上报国家林业局;
    3,审核同意的,按照规定预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由国家林业局向申请人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审核不同意的,由国家林业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复议或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