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

企业拆迁安置对策

发布时间:2013-07-08 14:20:05   浏览量:

    1
、政策补偿合理化
    (1)合理补偿企业土地使用权
    事实上,对企业而言,最大的资源是土地资源,只有充分运用好土地资源,让土地资源转变为土地资本,并实现最大限度的增值,才能使企业产生搬迁的内在动力,才能从宏观上推动企业加快搬迁。应当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与适当补偿。因此,拆迁单位对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应当给与补偿。根据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同方式,可制定相应的补偿原则和办法。一是对于建筑物及其占有土地,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予以补偿;二是对企业的空地或净地,可以请评估机构进行专项分户评估,拆迁双方当事人在评估价的基础上协商。如果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扣除企业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相关手续费。
    (2)明确停工停产损失的含义、构成、时间、价值
    停工损失是指为公共利益进行项目建设需拆迁企业而导致企业停产所必须支付的各种费用及应当获取的正常受益。停工停产损失客观存在,在拆迁补偿时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合理补偿。停工损失的价值应当充分考虑并且给与合理的评估计量,包括人工薪酬、合同违约金、贷款利息、正常收益的损失等。同时应当加强公众参与,与被拆迁企业充分协商,停工损失的评估结果应作为停工损失赔偿谈判的参考依据。对于停工停产的过渡时期的确定,应当按照企业规模、国家规定的行业合理建设期确定。
    (3)企业的有形资产评估要合理可行
    对于企业的有形资产评估要更加接近现行市场价值,补偿标准要更加细化和及时,对于无形资产损失要进行评估并给与适当补偿。在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公众参与、协商非常重要,由于每个被拆迁企业的经营规模、经营状态各不相同,企业单独作为一个单位,很难像居民一样联合起来一起争取某种权益,往往为了尽快重建企业而不愿与拆迁实施单位进行拉锯战式的谈判,从而在协商过程中处于劣势的一方。因此,积极引导企业人事自身的价值,对于评估准则和项目公开透明化,帮助企业了解评估的内容和标准,从而在双方谈判时可以从一个较为客观的补偿标准出发,通过不断的协商,最后达成较为一致的合理的补偿方案,才有利于企业恢复重建。
    (4)完善立法
    解决城市房屋拆迁而引发的矛盾,完善相关的立法是途径之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迫切需要建立与完善产权法律制度,规范各类财产权,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外资企业、民营经济、个体经营者等的合法财产,将宪法确立的基本经济制度落实到具体的法律制度上。
    2、辅助手段灵活化
    除了依据政策进行合理补偿以外,对于选择不同安置方案的企业进行灵活的帮助,才能够保证拆迁企业更快更健康的恢复元气。有些企业选择拆迁后不再经营,因此拿到货币补偿即可,对于这部分企业,也也应当给与帮助,利用补偿金妥善安置职工和处理固定资产;对于拆迁后择地重建的企业,要提前通知拆迁信息,讲解拆迁政策,并且为其在别处寻找厂址提供信息帮助和优惠政策,在过渡期间要给与一定的帮助和指导。若企业希望转行,则要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提前提供行业培训和专业指导,帮助其了解哪些行业适合转入,需要哪些准备,如何快速适应行业等等,使其可以利用补偿金和原有资本顺利转行,不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