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地 公 告
2011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通州区二○一一年度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京政地字〔2011〕328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有关规定,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征地用途 建设单位: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通州区分中心,建设项目:轻轨L2线通州段次渠站、垡渠南站、亦庄火车站(E4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征地用途:居住及配套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征地位置坐落于台湖镇崔窑村村域内。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崔窑村集体土地2.7915公顷(合41.87亩)。 具体征地地类如下:
四、征地补偿相关事宜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地补偿标准为17.5万元/亩,共计732.76875万元人民币。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