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龄的定义
农龄是指从事农业劳动的年限。它可以说由工龄衍生而来,二者都产生于。工龄与工资、福利、晋级等联系起来,实际衡量对国家或对企业的贡献,在衡量时不考虑质的差别,暗含的假设是每人每年的贡献相同。农龄与工龄一样,都用于衡量个人的劳动贡献。并包含据此劳动贡献获取报酬的思想。
提出背景
2006年10月28 日在“华声在线”《翟峰的代表之声》网页上一篇题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元素--解决老知青问题》对“农龄”问题做了探讨,认为应支持计算农龄的提议,大声向社会和政府发出来自农民和他们的后代的呐喊:计算农龄体现了社会公平和人权平等。
2008年两会期间,一位农民给两会代表的一封信说,现在在中国的工人有工龄,那么7亿6千万的农民是不是应该应该有农龄?读完这封信时所有的代表也都笑了,但这一名词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农民转工以后工龄从到新单位的时间计算工龄,退休时农龄也不算。农转工人员到退休时工龄很短,退休金越少,与单位的同龄、同等职称的人相比差距太大,使农转工人员成了弱势群体。
2011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席刘兰芳关注忙碌在田间地头的农民,她建议政府给农民计算“农龄”。“工人有工龄,干部有干龄,演员有艺龄。农民耕地种粮食,也是劳动,也要有农龄。”刘兰芳建议政府给农民算“农龄”,在一定年限后政府给予相应补助的提案,已提交此次政协大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地向非农部门供给的速度也在加快。当前,征地仍然是农地向非农部门供给的主要方式,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也就成为许多组织经常面临的问题。市化加快使频繁面临征地补偿款的分配,现有的几种分配模式不能适应日趋复杂的集体成员结构,常常引发纠纷和矛盾。农龄的使用为征地补偿分配提供了一种新思路。农龄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相契合,有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易于操作和被认可。按农龄分配与按户籍分配配合使用。有助于解决矛盾集中的户籍变动人口的利益分享问题,既可以体现集体成员以往的贡献,又能够维护现有成员的权利,兼顾和横向的平等,有助于减少征地补偿中的矛盾和纠纷。
历史文化背景
农龄是与工龄相对应的,最早用于解决下乡知青的工龄问题,农龄一词由此提出。众所周知,工龄与工资、福利、晋级等联系在一起,上个世纪80年代初,返城知青由于与留城人员工龄差距大而导致生活困难,提出以农龄换工龄,得到了中央的认可并付诸实施,解决了许多下乡知青的待遇问题。近年来,北京、江苏、浙江等地的在改革中引入了农龄,制定了一系列农龄计算方法,设立了农龄股,按股分红。而案例所在地区的一些村民小组则将农龄应用于征地补偿分配。
顾名思义,农龄就是从事农业劳动的年限。它可以说由工龄衍生而来,二者都产生于计划经济。工龄与工资、福利、晋级等联系起来,实际衡量对国家或对企业的贡献,在衡量时不考虑质的差别,暗含的假设是每人每年的贡献相同。农龄与工龄一样,都用于衡量个人的劳动贡献。并包含据此劳动贡献获取报酬的思想。知青计算农龄。是为了对认为过去应得而未得的报酬进行补偿。农龄用于征地补偿分配具有类似的作用。土地是自然与人类劳动的共同产物,在征地补偿的分配中,部分集体成员也要求对过去的劳动进行补偿。
在衡量农村集体成员的劳动贡献方面。农龄很容易操作和得到认可。因为劳动或贡献在质上的差别很难衡量,而农村的生产活动交叉繁复,不像企业中那样定时,再加上跨越的时间长,不同历史阶段的劳动难以比较。更增加了劳动贡献测算的困难,相比之下,农龄就成为一种最易操作、最容易被接受的选择。
农龄作为一种客观的标准还可以很好地涵盖各种不同类型的集体成员。由于社会历史的变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人口流动加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构成复杂。
农龄的计算
农龄是计算一般从1983年土地承包到户的时候算起。按农龄分配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为了适应成员的复杂状况。
典型的农村人员分类共分为4类、16种对象:
第一类是本村组织现有在册的人员,这是农村各类人员中的主体。
第二类是户口在村的其他人员,其中主要有8种对象:l、农嫁居人员及其子女;2、农嫁农人员及其子女;3、离婚、丧偶妇女及其子女;4、土地征用招工人员;5、其他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在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6、子女顶替招工户口农转非,本人户口迁回农村仍享受原企业养老、医疗等待遇的退休职工;7、户口挂靠人员;8、经村集体研究决定的原人才引进人员。
第三类是户口不在本村的原村民,其中主要有6种对象:l、现役义务兵和服役十年以下的士官(初级士官);2、军队军官、服役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士官(中级士官);3、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人员;4、大中专在校生和毕业生;5、劳教和服刑人员;6、其他户口农转非的人员。
第四类是居嫁农人员,即城镇居民户口的妇女出嫁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员。
农龄的应用
按农龄分配之所以能够被许多村民小组所接受,除了它具有较长的历史并适应人口变化的新背景外,另一个原因就是它契合了征地补偿分配背后的土地制度和观念。
实际上,农龄只是忽视了劳动贡献质的差异,它的主要作用在于打破基于现有户籍状况或以往户籍状况的简单平均从而解决户籍或带来的种种困扰。但是,这种差异化仍然以部分的平均为前提,即在实行按农龄分配以前,先按照在册的农业人口进行分配。体现的还是集体成员平均享有的思想。因此,农龄虽然与工龄一样,具有一定的平均主义色彩,但相比工龄在企业中的应用,农龄的应用具有更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它的平均主义色彩与基于土地及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平均主义思想相契合。